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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象山县城区初中报名条件一览
  来源:杭州梵青书舍文化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4-30 14:34:35

  2023年象山县城区初中报名条件一览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中心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年象适龄少年:

  1.持有丹东、丹西街道户籍的山县应届小学毕业生;

  2.已在中心城区小学进城就读,要求继续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初中的城区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

  3.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报名在中心城区购房、条件经商(象山户籍)、年象务工(象山户籍)、山县持《浙江省居住证》的城区初中流动人员家庭(非象山户籍)等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相关条件的非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根据县级及以上政策规定需在我县入学的报名适龄少年,包括:

  (1)新生监护人为在象烈士军属、条件现役军人、年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山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城区初中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优待对象的适龄少年;

  (2)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象教〔2022〕3号)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符合《象山县“330”企业梯度培育方案(试行)》(象委办【2021】26号)中的企业人才子女以及县内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才子女;

  (3)在本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适龄少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只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升学的,根据休学有关规定,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读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各学校要加强宣传,确保法定年龄的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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